年初财政部在工作要点中提出要“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
很多地方税务部门在内部形成共识,年中出台统一内外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改革。但7月即将过去,也没有等到两税内外统一。
“这个在技术可行性上没有任何难度,迟迟不出台应该与目前外资环境有关”。地方税务部门官员说。
地方收入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建议,有关部门可抓紧时间在2010年7月1日公布此项改革,同时,借鉴以往改革经验,对2010年7月1日以前注册的外资企业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实行原政策。
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中国统一税制,公平税负的一个举措,此前中国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成功统一了车船税制、企业所得税与耕地占用税以及房地产税。
城建税税率为7%、5%、1%三档,教育费附加3%,地方政府可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其税率1%或1.5%。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这三个税同时缴纳。
2009年全国城建税1544亿,教育费附加在非税收入中统计,记者并未查到全国数据。
以江苏省为例,2009年江苏省地税收入1945亿,城建税142亿,占比7.3%,是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高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和车船税等税种。教育费附加68亿,占非税收入的比重5.9%,这里只包含了部分地方教育附加。
江苏全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10亿,“江苏税收占全国的比重为10%左右”,一位税务官员说,据此推测全国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2000亿以上。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地方税,即使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75%归中央,但并不影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全额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税基。
“这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地方收入,也不受税收减免影响,比如出口退税的部分是不会从税基中扣除的。”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孙钢说。
对那些外资企业比较多的省市来说,内外统一政策将无疑增加地方收入。江苏省很多市,外资企业纳税占当地所有税收收入的一半,所以如果内外统一,对外资比较多的省市来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能要翻番。
很多外资企业都是生产型企业,缴纳增值税,他们的产品缴纳消费税,有些外企既生产还提供服务,所以还要交营业税,这些企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基变得更大。
“一般大型外资企业集团,一年增值税都在1亿到2亿,那么如果内外统一后,他们将比过去多交1000万到2000万。”一位地方税务官员说。
迟疑
税务部门表示,这是一个技术上没有任何难度的税制改革,专家则表示,这也是没有研究空间的改革,“只待国务院批复”。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对其修改需国务院批准,而不用通过全国人大。设立主旨是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和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但这样一个并不算大的税和费却在内外统一的路上走了很久。
这些年财政部一直在推进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内外统一,但因为相关部委认为一些优惠措施迅速或集中取消会影响中国外商投资环境,影响吸引外资规模,这一统一之路迟迟没能实现。
去年各部委意见开始逐渐统一,决定在今年推出。但今年上半年外资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抱怨声越来越大。商务部组织的2010年跨国公司座谈会变成了外资企业的抱怨会,此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会见欧盟商会和企业代表,倾听他们的意见,释疑中国对外资环境的承诺。
“我们并不反对统一税收,我们也要求国民待遇,只要给我们公平的政策和环境,不要把我们排斥在本国企业之外。”一家大型外资粮食企业负责人说。
商务部一位官员对记者说,其实外资企业的抱怨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正在消失;外资进入中国的审批手续非常的繁琐和麻烦,相对来说内资就要简单得多;近两年来媒体对外资的宣传负面太多,非常不利,动辄就说外资垄断,垄断是一个企业产生的行为,不能说整个外资造成了垄断。
一位地方税务官员也表示,目前对内资企业税收制度上可规范和挖掘税源的空间已不多,所以近期出台的都是针对外资企业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特别纳税调整等规范文件。
商务部官员也表示,前两年商务部的确一直反对进行内外统一,“这两个税对一些内资行业也是不收的,例如烟草”。这位商务部官员说。
孙钢认为,政府还是会考虑各方的反应,择时机出台。他说,当初企业所得税内外统一也一直受到相关部委的反对,直到2007年才得以统一意见,并出台。
孙钢认为,目前统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方向已在各界形成共识,只是在统一时机方面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