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3000美元,中国品牌消费时代已经到来,我国的财富通过老百姓对国外品牌的消费,向其品牌所属国转移,我们要警惕中国品牌消费中的财富转移!”在3月29日北京召开的由光明日报社主办的“国家品牌建设高峰论坛”上,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恒源祥集团董事长刘瑞旗在论坛上关于品牌消费价值转移的呼吁,引起与会专家的共同关注。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局局长张松涛、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副司长叶兴庆、国家发改委新闻办公室主任文步高、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科研部主任史育龙、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贾华强等经济学家认为,品牌消费正使我国因制造积累的财富快速流失,中国国家品牌崛起已刻不容缓。
警惕:中国品牌消费的财富转移
在上海恒隆广场,LV在2004年创造了中国市场一天最高的销售纪录––260万元的奇迹,这个纪录两年后在杭州大厦被刷新,一天销售超300万元。不可思议的是,中国一些质量优良、做工优秀的品牌皮包一个仅仅几百元,消费者还要左思右虑,而对上万元的LV却趋之若鹜,是什么使LV有如此的销售业绩?是品牌。当产品质量之间的竞争已没有太多区分的时候,使产品产生价值区分的就是品牌。
中国人的消费已由基本的生理消费转向了情感、品牌的消费,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20年中,中国老百姓在品牌消费上的支出将超出10000亿美元。
刘瑞旗提出,我们面临的是举国之内遍布着国外的品牌,日化、手机、汽车等相当多的消费领域被国外品牌垄断,这意味着,中国的财富通过老百姓对国外品牌的消费,由中国向国外品牌所属国转移。
与会专家指出,全球财富转移路线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二战时期,列强们通过战争实现了财富由资源性国家、弱国向大国、强国的转移;21世纪,全球经济逐步一体化,通过市场经济、不断开放的市场、对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的掠夺,实现财富由发展中国家向经济大国转移;而现在,金融产品的不断推出、资本泡沫的升级、通货膨胀,使我们的财富向金融强国转移。现在,金融、资本泡沫破灭了,下一步,财富转移的路径在哪里呢?
专家们认为,品牌消费实现财富转移将是下一阶段全球财富再分配的一大路径,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在发展中国家长驱直入,在这一背景下,建立自己的品牌并使其成为可以被无限复制的资源已成当务之急。
把握:国家品牌崛起时机
数据显示,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速度越来越快,财富转移的时间从30年、10年缩短到5年。中国正处于经济升级、产业升级、市场升级和消费升级的关键历史时期,很多领域都蕴含着建立品牌帝国的战略性机遇。
随着华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增多,同时也随着中国在全球的崛起,国外品牌在广告中开始采用中国元素,但是与此全然相反的是中国品牌在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没有一家愿意以中国面孔亮相世界,尽量模糊自己的身份。如海尔,不少美国人认为它是德国品牌,TCL是什么意思,别人也不知道,因为没有中国名字,也有很多人不认为它是中国品牌。
刘瑞旗说,品牌是有地域属性的,也是有国家属性的。因此,当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作为产品出产地名称时,某种程度上它已成为了国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当它给外国人的印象欠佳时,在国际化征程中会给中国品牌带来负面效应,这就是中国品牌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微妙而尴尬的处境。
国家品牌形象的这一属性告诉我们,只要把关键产品的国际形象建设好了,就可以有效带动这个国家整体品牌形象的提升。可喜的是,关乎中国国家品牌的建立已经受到了关注。
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对美进行国事访问的前一天,在有着世界十字路口之称的纽约时报广场,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人物篇在六块电子显示屏同时滚动播出。中国各行各业的代表,包括钢琴家郎朗、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太空人杨利伟、篮球明星姚明,以至普通百姓都在宣传片中逐一登场,这是国务院新闻办主持的第一次主动对国家形象的塑造和传播,意义深远。
刘瑞旗总结,每一轮财富转移,都伴随着一批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衰落,在以品牌为载体的财富转移潮流中,如果我们能把握时机,增加品牌附加值,就能逐渐摆脱对能源和环境无节制索取的局面,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
改善:中国品牌成长环境
然而,尽管中国品牌的建设已经得到了众多企业乃至国家的重视与认同,但是中国品牌成长的环境却不容乐观。
目前,通过品牌资产来融资是比较困难的。在中国,很难凭借无形资产的魅力打动银行,品牌资产的融资功能尚未实现。现有金融体制的缺陷,加上中国品牌本身的不稳定性,还难以使银行对品牌企业有足够的信心。
据悉,在中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下,以品牌资产做担保在银行抵押贷款基本上行不通,虽然《担保法》明确规定,商标专用权等权利可以质押,可现状是,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对整个无形资产态度冷漠。
我国目前知识产权(商标品牌)保护体系是怎么样的呢?刘瑞旗认为,我们国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引入知识产权的一些法规、条例,并着手其体系建设的,这包括商标法、专利法、发明法、版权法等。基于我国是从计划经济逐步走入市场经济的,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其实是顺应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来做的,所以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是以保护为主,不是以发展为主。因而,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受益者是谁呢?至少,处在成长期的中国企业,受益较少,因为我们从认识上并没有真正将商标确认为资产。
另一方面,我国企业拥有的品牌宣传话语权与国外企业是不平等的,国家品牌形象没有改变,中国企业很难塑造自己的形象。
一个例子是,日本的媒体很愿意去宣传自己的企业,并宣传这些企业的创新形象,其目的是为了树立和加深消费者对日本、日本企业积极创新的感受和记忆。他们是为了改变上世纪50、60年代日本产品 “低质廉价”的印象。现在,日本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脱胎换骨”,企业实现的财富“水涨船高”,其中的关键在于深入理解并妥善处理了国家品牌和企业品牌之间的关系。
品牌决定了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利用资源、谋求更多利益的能力,品牌战略实际已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因此,国家要为品牌发展建设良好的环境,这种环境包括: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社会氛围,而企业形象直接关系到国家形象,因此,国家应该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对那些在国际市场上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特别的支持乃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