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远远低于市场的采购价;一面是营业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棉花的单位成本不可思议的高。2011年12月16日过会的百隆东方,其财务数据和涉税问题一直不断受到媒体质疑。
《招股说明书》显示,百隆东方曾于2008年4月和2009年10月因销售废料取得的销售收入未入账,导致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被处当地税务机关分别处以以5.43万元和30.50万元罚款。而笔者进一步研究其财务数据发现,《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漏税事件或许只是冰山的一角,其2008年存在虚构数亿元营业成本的嫌疑,用以逃避高达4368万元的增值税征缴。
反常的营业成本构成
2008年至2011年1-6月期间,百隆东方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棉花成本分别为16.93亿元、16.56亿元、21.20亿元和11.07亿元,同期该公司销售色纺纱10.02万吨、10.53万吨、10.96万吨和4.42万吨。在棉纺织行业,棉花与棉纱之间的产出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国内企业的产出比例均值为1.2:1,即生产1公斤棉纱需要1.2公斤的棉花。由此,可以通过其销售产品的数量来反推出耗用棉花数量。报告期内,百隆东方消耗的棉花数量(测算)分别为12.024万吨、12.64万吨、13.15万吨和5.3万吨。
据此测算,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棉花的消耗单价为1.41万元/吨、1.31万元/吨、1.61万元/吨、2.088万元/吨(税前价)。而同期,百隆东方的棉花采购价格为1.04万元/吨,1.21万元/吨,1.89万元/吨和2.41万元/吨(税前价)。其中,2008年的数据最为反常,当期全年棉花采购均价仅有1.04万元/吨,而其同期生产过程中耗用棉花的单价却高达1.41万元/吨,相差近40%。
在我国增值税是工业企业的主要税种,其征收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百隆东方所耗用的棉花主要从两种渠道获得,一是直接向产地棉农收购,开具籽棉收购专用发票,税率13%;另一种是向棉花加工企业收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由于棉花进项税可以在销售时抵扣产品增值税,这意味着增加营业成本,可以间接增加进项税额,从而少缴增值税。《招股书》显示,百隆东方每年有6亿元左右的棉花采购为通过下属子公司向当地棉农直接采购,占同期棉花采购总额的50%。据了解,在税务实践过程中,由于收购环节诸多因素难以控管,存在棉花收购加工行业纳税人收购发票自开自抵现象,如收购发票的低购高开、无货虚开、购进皮棉按籽棉虚开、替别人代开的情况时有发生,进而给收购加工环节增值税管理和所得税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事实上,百隆东方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出现这样的漏洞,并被税务机关查处:2008年4月,菏泽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曹县百隆下发菏国税稽罚[2008]1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曹县百隆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因销售废料取得的销售收入152,822.10元未入账导致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违反有关税收征收规定,处以54,259.70 元罚款;2009年10月,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向海德针织下发镇国税罚[2009]54号《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海德针织2003年3月至2009年6月期间因销售废品取得的销售收入1,309,276.88元未入账造成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违反有关税收征收规定,处以304,976.10元罚款。
虚构4368万元进项税?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百隆东方2008年棉花采购价格和主营业务成本中棉花成本单价出现高达40%的差额?对此笔者询问百隆东方会计方面工作人员,遗憾的是相关人士并未就这一问题予以解答。
有一种情况需要考虑到,由于棉纺织企业在每年9至11月国内棉花采摘季大量采购并形成存货,有可能会影响下一年度的生产成本。据百隆东方一位曹姓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的原材料入库、出库均采用加权平均法。而百隆东方报告期内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次/年、1.17次/年、1.41次/年、0.72次/年,照此推算,2007年的采购价格确实会影响到2008年的营业成本。
不过笔者的这种推测,却不能得到棉花市场价格数据的支持。以百隆东方2008年生产成本中棉花单价1.41万元/吨计算,其税后价格为1.6497万元/吨。而郑州棉花期货市场数据显示,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棉花期货价格最高价为1.575万元/吨,从未达到过1.6497万元/吨,其中2007年棉花的期货平均价格为1.4295万元(税后)。这就不禁令人感到费解,既然市场上未有过如此高的价格,那么百隆东方是从何种途径采购来这批天价棉花,并用来冲抵2008年销售产品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
以2007年期货市场棉花平均价格1.4295万元(税后)计算,其税前价格为1.22万元/吨,2008年百隆东方年度采购均价为1.04万元/吨。粗略计算,百隆东方2008年生产耗用棉花的实际单价约为1.13万元/吨((1.22万元/吨+1.04万元/吨)/2),较笔者根据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量推算的单价低19.86%。以当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棉花成本16.93亿元计算,实现虚增3.36亿元采购成本。以籽棉采购进项税率13%计算,有高达4368万元的进项税无法得到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