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童车、玩具、纸尿裤(片、垫)等5类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2013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9批次童鞋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107-2005《旅游鞋》、GB/T 22756-2008《皮凉鞋》、QB/T 1002-2005《皮鞋》、QB/T 2880-2007《儿童皮鞋》等标准的要求,对童鞋产品的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帮带拉出强度、耐磨性能、外底硬度、外观质量/感官质量、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皮革中六价铬、成型底鞋跟硬度、鞋跟硬度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游离甲醛、皮革中六价铬、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鞋帮拉出强度、鞋帮带拉出强度、外观质量/感官质量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1 童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ar
国家质检总局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