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 盛洪
最近两年我们对国有企业和行政性垄断的研究,不仅得出了垄断国企不仅无效率而且不公正的结论来,还有一些副产品。比如,我们对行政性垄断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进行了估计。这包括三个部分,即“社会福利损失一”,因垄断导致的社会生产的减少;“社会福利损失二”,垄断高价带来的损失;和“社会福利损失三”,垄断低价带来的损失。直接地,可看下面的图示。
【说明:图中深灰色部分是行政性垄断带来的社会福利净损失,我们称之为“社会福利损失一”;图中浅灰色部分是由垄断(管制)价格带来的分配扭曲部分,我们称之为行政性垄断的“社会福利损失二”;图中灰色部分是买方的垄断(管制)价格(即较低或零的资源价格)带来的分配扭曲,我们称之为行政性垄断的“社会福利损失三”。】
所谓“垄断高价”,是指企业垄断了销售市场,以高于竞争性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产品;如中石油和中石化以高于其它主要国家31%的税前价格,向公众销售与这些主要国家同等品质的成品油。所谓“垄断低价”,是指企业拥有排他的特权,以低价甚至无偿地获取和使用这些占有稀缺的生产要素,如土地,资金,或开采权。如它们无偿地占用国有土地;低利率地占有资金;以平均每吨26元的代价获取应该支付原油价格1/10的开采权,这在原油价格每桶80美元时,约为每吨300多元人民币。
我们对2010年的数据进行了搜集和处理。我们估计,仅在银行、石油、电信、铁路和食盐等五个垄断行业中,行政性垄断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就高达19104亿元。这个数字的宏观经济含义何在呢?我们知道,社会福利损失一的含义是,假如没有行政性垄断,这一部分本是可以实现的社会产品;社会福利损失二的含义是,相当于这部分的货币本来可以购买其它竞争性产品;社会福利损失三的含义是,如果垄断企业低价或无偿占有的资源由其它企业按市场价格购买,就能创造出相应的社会产品。总之一句话,如果没有行政性垄断的存在,我国经济本来可以增加这19104亿元的社会产品。用2010年的GDP总量397983亿元除之,约为4.8%。也就是说,握有行政性垄断权的国企的存在,使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了4.8%。
我在2006年的一篇文章 “巨国效应:中国还会有几十年的经济高速成长吗”中提出,我国还有二三十年的经济高速成长期。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城市化过程还没有完成。2006年时,城镇化率只有44.3%;到2011年,也只有51.3%。而城市化的目标,一般要达到80%以上。按每年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估计,完成这一过程还需二三十年。
而城市化意味着巨大的需求。首先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需求。根据2003年的数据,这一投资需求的人均水平已达22305元,而近十年每年新增的城市人口约为2000万人,仅这一项投资需求当年就达4000多亿元,到现在应有每年万亿元之巨。更何况,进城的还要住房子,房子里还要配有家具电器,因而一个进城人还会创造10万元以上的投资与“设备”需求。
除了投资需求,一个进城的人还会带来消费需求的永久增长。首先是“城市物业费”。一旦进城,就要交纳包括电费、水费、燃气费、取暖费、电话费、宽带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加上养路费、汽车保险费、停车费和物业费等等。我在“城市化时代”一文中估计,一个北京中产阶层家庭每年的“城市物业费”应在两万元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支付“交通通信”和“水电燃料和其它”费用,即近似的“城市物业费”约达2991元,以2000万乘之,约有600亿元之巨。更何况,进城的农民收入会有较大提高,生活方式也会改变,购买商品也比在农村便利得多,因而会产生出明显的消费需求增加。这些需求,都是城市化会带动经济高速成长的基本动力。
如此看来,自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从10.4%降到今年上半年的7.6%,并非因为经济增长失去了需求动力,而是另有原因,这就是前述垄断国企的存在。因为垄断国企占有了全国资源的很大一个比例,却不能提供对应的产品与服务,国有企业和行政性垄断的问题就不再是原来认为的微观的企业层次的问题,或中观的产业层次的问题,而是对宏观经济有着显著影响的问题。
实际上,垄断国企的存在不仅减速慢了经济增长速度,而且带来通货膨胀的压力。如前述的垄断高价带来的损失部分(社会福利损失二)和垄断低价带来的损失部分(社会福利损失三)共约16169亿元(2010年),其性质,就是一笔没有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货币收入。而这笔收入必然是其它产品的购买需求,因而会带来这些产品的价格上涨。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社会上有10个人,每个人生产10个产品,并以每个10元卖掉。每个人的收入是100元。现在其中一个人垄断了稀缺的必需产品,他把价格涨到20元,并不增加产量,他的收入就变成了200元。而别人为了买他的垄断产品,就必须多付出10元,而就少10元购买别的产品。这时,如果别人的产品都是竞争性的产品,价格可上下波动,若要达到供求平衡,这些产品的价格就会下浮11.1%。与垄断产品涨价100%相抵消。然而,事情还没有完。垄断者可拿着多得的收入100元购买别人降了价格的产品,这又会使这些产品的价格上升到原来水平。考虑到垄断产品价格涨了100%。所以这时产生了一个通货膨胀率约10%。其根本原因,是垄断者因多得了收入而加快了货币的流动。
垄断低价的例子也类似,就不再细说了。如果将垄断高价的损失和垄断低价的损失16169亿元与当年平均的广义货币供应量(M2)674955万元相比(假定货币周转速度为1),可知其所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约为2.4%,这相当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率的78.7%。因此,垄断国企的存在又是一个滞胀因素,使得宏观经济政策面临两难困境:既要刺激增长,而要防止通货膨胀。而这正是我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更进一步,我们要注意,垄断国企并不是在某一年产生滞胀作用,而是每年都会发生复利作用的“滞胀器”。也就是说,它的存在会使我国经济增长的持续下滑。这种下滑不仅是按某一指数的匀速下滑,而是当越过某一临界点时,会加速下滑。并且,当出现经济低迷的情况时,垄断国企因其拥有的政治资源,会更加强化其利益的刚性,利用行政性垄断权进一步盘剥社会上的其它利益集团,如提高垄断价格,更严厉地排斥其它利益集团进入它们的“领地”,导致经济的进一步恶化,以及不同人群之间的紧张与对立,甚至会导致社会动荡。
因而,改革国企和打破垄断到现在已不是可以缓行的改革,而是迫在眉睫;也不只是涉及几家企业或几个产业的改革,而是关系到宏观全局,以至中国经济前景的关键性举措。反过来说,推动国企和垄断产业的改革,不仅会收到市场化改革的好处,而且能收到促进宏观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巨大功效。
2013年8月6日于五木书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