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用纺织品是指医院、酒店、洗浴中心等单位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各类纺织品,如床单、被罩、枕巾、毛巾、浴巾、台布、口布、被褥、防滑垫等具有重复使用、多人共用的特性。公用纺织产品与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密切相关,其质量安全问题历来是消费者热议和关注的话题,尤其医院提供使用的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纺织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医疗护理的质量和效果,甚至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危。因此,对公用纺织品的质量安全不容忽视,理应引起我们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社会公用纺织品的质量安全状况
社会公用纺织品所固有的特殊性,给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纺织品的频繁更换及洗涤,使其质量状况具有相当大的不稳定性,抽检时为一个质量状态,隔日就可能更换或洗涤,与前期抽检时的质量有很大的差异,其质量状态总是处于动态,使得不合格社会公用纺织品的后处理工作存在很大难度。
山西省纤维检验局自2002年起全面开展对全省医院、酒店、洗浴中心等社会公用纺织品重点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对象为絮用纤维制品(被褥、垫)的填充物,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填充物不合格,用下脚料、工业废料甚至使用回收棉、布头棉充当填充物,对消费者造成极大的健康和安全隐患。经过一段时期的检查和规范,有效提高了社会公用絮用纤维制品的整体质量,有效遏制了“黑心棉”在此领域的蔓延,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随着对公用纺织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加强,自2005年起,经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将医院、酒店、洗浴中心等社会公用纺织品的质量监管纳入《省级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实施计划》中,为我局全面开展社会公用纺织品质量监管提供了依据。我局按计划对全省所有医院、酒店、洗浴中心等单位的社会公用纺织品被、褥、垫、床单、被罩、枕巾、浴巾、浴衣、地巾、台布、口布、毛巾及一次性毛巾进行定期抽样检验,检验项目为色污渍、pH值、异味等,对未使用的新品增加甲醛检测项目,当年检查统计结果令人震惊,不合格率竟高达60%以上,不合格项目主要为pH值。
经过连续几年的质量监管,合格率大幅提升,目前已上升到8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
1.合格率的上升建立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基础上,有的使用单位为盲目地提升合格率,规避处罚,不惜采用另类极端的方法改变pH值,使用中和剂甚至使用弱酸使得pH值降低,以符合标准要求。但同时也造成其他方面的问题,因大量使用弱酸中和给纺织品本身造成损害,降低使用年限,本来可使用三年的纺织品仅一年不到就需更换,增加经营成本。
2.目前我省医院、酒店、洗浴中心等单位为规避责任,大部分不再自己洗涤,将社会公用纺织品的洗涤外包给洗涤企业洗涤,出了问题由洗涤企业承担责任。而洗涤市场比较混乱,家数众多,各洗涤企业为降低成本、降低价格提高竞争力,节约经营成本,在对公用纺织品进行洗涤过程中,使用劣质消毒液、洗涤剂等,再加上洗涤程序过于简单,污渍清洗不干净,消毒不彻底,漂洗不彻底,从而导致洗涤残液在纺织品上大量留存,造成pH值超标等类问题,而这样的公用纺织品对人们的健康是非常有害的。
3.随着洗涤市场洗涤量的增大,洗涤企业之间恶意竞争,有的洗涤企业本身只有一套洗涤设备,况且不具备医疗纺织品的灭菌、消毒洗涤条件,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尽量多承揽业务,不论是医院还是酒店、餐厅的纺织品,取回来后也不进行分类,混在一起进行洗涤,造成二次污染和病源传播,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社会公用纺织品实施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以上状况,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模式,以确保社会公用纺织品的质量和安全,使得消费者能够使用上放心、安全、健康的社会公用纺织品。
1.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用纺织品使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息、信誉档案,对提供洗涤服务的洗涤企业登记、备案。对提供消费者使用不合格社会公用纺织品的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并给予媒体曝光和公告,督促其提高社会公用纺织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2.监管前移,一是要求社会公用纺织品使用单位在购置新的纺织品时,先行将纺织品送至检验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再行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社会公用纺织品流入使用环节;二是对洗涤企业实施监督和检查,制定洗涤质量标准,并向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提升洗涤质量;建立社会公用纺织品洗涤市场准入制度,查处、取缔不规范、不合格的洗涤企业,建立不合格企业“黑名单”,通告给各医院、酒店、洗浴中心。
3.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定期给各使用单位和洗涤企业进行宣贯和培训,帮助建立规范、标准的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强化和提升其质量意识、自律意识,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模式,消除隐患,确保社会公用纺织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