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纺织网2021年1月8日消息(记者 martin 报道):山东零售龙头——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股份 ”)今天(1月8日)晚间披露,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淄博银座应一次性支付给淄博亿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亿升实业”)房屋固定租赁费、场地使用费、临时建筑物使用费等各项所诉费用共计26716651.22元(该款项已扣除被法院执行淄博亿升实业外欠款2886202.64元)。淄博亿升实业按双方未开票数额为淄博银座开具发票,淄博银座收到淄博亿升实业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26716651.22元款项。
基于谨慎性原则,银座股份于2019年已计提对应期间的房屋租赁费,2020年计提房屋租赁费12464345.68元及计提诉讼费用141509.43元。以上合并预计减少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投资者的净利润9454391.33元。
银座股份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淄博亿升实业曾与淄博银座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淄博银座租赁位于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石村、华光路以北、西九路以西的房产及场地等(以下简称“物业”)进行商业经营。
截至2020年8月11日,淄博银座已欠付淄博亿升实业房屋固定租赁费、场地使用费、临时建筑物使用费等共计31602853.86元,且物业至今未开业,造成社会上负面影响,该物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及社会价值因此也大大降低。淄博亿升实业于2020年8月12日解除了与淄博银座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协议书》,并向淄博银座主张上述款项。
双方因租赁纠纷,淄博亿升实业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前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协议书》已解除,并要求淄博银座支付房屋固定租赁费、场地使用费、临时建筑物使用费等共计31602853.86元、淄博亿升实业垫付的水电费180100.45元、违约金5000000.00元。
2020年9月24日,淄博银座接到《民事起诉状》、《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及《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淄博亿升实业认为淄博银座违约,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报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银座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5.17亿元,同比下降1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99亿元,同比下降514.15%,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0.3829元,同比下降514.39%。
银座股份解释称,报告期内业绩下滑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本期客流、客单价及销售额均下滑,同时因疫情原因减免商户租金,公司营业利润减少。
财报还显示,2020年年三季度,银座股份无新开门店;三季度关闭门店2家,分别为潍坊高密店、临沂郯城店,前者是百货商场,后者为大型综合超市。银座股份披露,四季度无计划开业门店。
早前,银座股份披露的财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其先后在济南、滨州新开2家门店,在济南、临沂临沭共关闭2家门店。(第一纺织网 mar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