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关注已久的网店实名制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从2010年7月1日起,自然人开网店的,要提供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由平台网站进行审核并在网页上标明,同时,还要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而这些信息可以被消费者直接查询到。
这是近日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中涉及的一个重要内容。业内人士指出,这个规定可能会加大平台商日后的审核监管责任,不过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后续细则的出台更为重要。
交易平台责任更多
“《暂行办法》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规范促进作用,”对于网店实名制的正式实行,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从2003年至今,淘宝网实行实名制已经有7年时间了,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新规出台让我们觉得欢欣鼓舞,因为我们在相关部门没有硬性规定时就以实名制规范店家,现在得到了认可。”
事实上,淘宝多年的尝试也有一些并不完善的地方。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表示,淘宝此前只是要求个人网店在最初进行个人身份证的核实,至于这家店到了皇冠级别,如果进行私下转让,淘宝并不知道。
“另一个信息不对称之处在于,根据淘宝目前的规定,个人账号一旦和身份证绑定、发生了商品上传和出售后,账号和身份证就不能注销。”方盈芝指出,尽管淘宝的出发点是杜绝欺诈,只要发生交易行为,这家网店即使遗弃,也不能注销。
比如一家两人合伙的网店,当时注册登记身份证的合伙人如果退出,就无法自己重新开店,因为之前网店的信息无法注销。“这次的《暂行办法》显然在淘宝探索的基础上更加完善。其中的一个重要规定就是,个人信息不仅要登记核实,还要实时更新,这就解决了此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敏感神经怎么碰?
近年来,网购市场发展日益迅速,艾瑞咨询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在网络购物逐渐成为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一代的重要消费途径的现在,诚信问题是其中最为敏感的神经。
三十到五十商城的CEO龚文祥告诉记者,正是由于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公信力弱的问题,使得零售市场最强劲的消费群体30到50岁的群体对电子商务敬而远之,这无形中阻碍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了打消消费者的顾虑,我们被迫在二三线城市推出了高成本的线上线下结合模式,消费者可以在店里体验商品,并且完成支付。”龚文祥说。
的确,一个不诚信的环境最后伤害的不仅是消费者,还是想在其中分一杯羹的众多商家。BIMC的董事总经理黄相如原本是在做电子商务外包服务,但是由于网络上假货泛滥,使得客户对于进入电子商务异常犹豫。黄相如也不得不先放下外包业务,为客户做起了“网上打假”的服务。
对于是否后续会有税收问题,工商总局相关人士未有解释。《暂行办法》相比于2008年北京市出台的“网店新规”是一种进步,其内容并没有网店新规中强制要求个体网店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规定,网店新规因为不具备实际操作最终不了了之。即使如此,在接下来的《暂行办法》细则中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
“比如,平台商究竟有多少责任,应该对网店如何管理?对于那些不依靠平台,自己去做购物网站的个人或企业又怎么实现实名制,由谁来监管?另外,每个店家都实行实名认证后,对个人隐私有什么保障和补救措施?”黄相如认为,网店实名制的下一步细节成为多方密切关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