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苹果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NBA体育明星MichaelJordan就侵犯姓名权一事起诉乔丹体育后,商标确权案还在继上演。这一次的事件主角是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HERMES爱马仕”,原因是其中文商标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达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丰制衣)于1995年进行了注册。
据悉,爱马仕早在1977年在国内注册了其国际通用英文商标“HERMES”,但令人意外的是“爱马仕”的中文商标却迟迟没有进行注册。此后,该中文商标被达丰制衣抢注用于服装类商品,爱马仕国际申请中文商标时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商评委)驳回。之后,爱马仕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日前法院维持了商评委的驳回裁定。
“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正见顾问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崔洪波表示,“大部分国际品牌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一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后只注册了英文商标,中文商标并未进入其战略层面进行考虑。而当中国市场逐渐壮大,由于缺失中文商标权,品牌就陷入极为尴尬的境地。”
目前,一旦进军国内服装市场,“HERMES”将面临“爱马仕”商标的挑战。
“爱马仕”中文商标花落别家
爱马仕国际状告商评委一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庭审过程中,爱马仕国际表示,1977年9月2日,持有“HERMES”品牌、来自法国的埃尔梅斯国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以下简称商标局)注册“HERMES”商标。该商标及图形被核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之后又被核准用在皮、革、衣物等商品上。
爱马仕国际同时出具的证据显示,1977年至今爱马仕国际以“HERMESCUP、爱马仕杯”的名义赞助香港赛马会或者以“爱马仕”和“HERMES”的名义出现在《大公报》等媒体上。
但遗憾的是,30年间爱马仕国际从未提出申请中文商标。
1995年达丰制衣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爱马仕”商标,爱马仕国际当即提出异议,向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注册的申请。商评委裁定后,准予“爱马仕”商标注册。此后,爱马仕国际不服裁定,将商评委告上法庭。
爱马仕国际提出达丰制衣对于“爱马仕”的抢注是出于对“HERMES/爱马仕”的翻译、模仿,请求法院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而商评委及第三人达丰制衣公司坚持此前的意见,认为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北京市一中院最终判定,爱马仕国际提交的大部分证据的形成时间,都晚于“爱马仕”商标申请注册日。相关证据均是媒体报道,且均发生在我国香港地区,不足以证明爱马仕国际尚未注册的“爱马仕”商标已为内地相关公众知悉,该商标不构成注册的驰名商标。
部分国际品牌面临同样问题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北京薪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韬律师作出如下解释。其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本案中,关键是看在1995年‘爱马仕’商标的申请注册日前,‘爱马仕’品牌是否在中国内地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并已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即是否为“驰名”(商标)品牌。本案的上述举证责任应由爱马仕国际一方承担。”张韬指出,如果爱马仕国际能够举证证明该品牌在1995年以前已为内地相关公众所知悉,则按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依爱马仕国际的请求撤销相近的“爱马仕”商标。
正如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爱马仕国际未能举证证明“爱马仕”品牌在1995年为“驰名”品牌(商标),则无法撤销相近似的 “爱马仕”商标,这也是该国际品牌因为没有及时注册中文商标而不得不吞下苦果的原因。如果爱马仕国际上诉败诉,则“爱马仕”三个字与先注册的“爱马仕”商标相近似,爱马仕将很难在中国内地注册商标。
“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正见顾问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崔洪波指出,“大部分国际品牌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一开始进入中国以后仅仅只是注册了其英文商标,中文商标并未进入其战略层面进行考虑。而当中国市场布局逐渐壮大,由于缺失中文商标权,品牌就陷入极为尴尬的境地。”
崔洪波认为,大部分国际品牌由于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销售,除了英文商标会作为战略目标进行保护之外,对于各国的商标注册都应当足够重视。“此前,各大奢侈品牌都是由代理商进行中国市场的开拓,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忽视对中文商标的保护。”崔洪波补充道,“品牌的无形资产中仅有商标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失去商标权,意味着其无形资产的流失。”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面对越来越多的中文商标被注册,国际品牌再也按捺不住了。同时,鉴于iPad商标一案、“爱马仕”中文商标一案的教训,国际品牌将更加重视在内地注册商标、中文商标申请以及商标转让等方面的事宜,从而为自身品牌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由此,未来一段时间里,国际品牌为了自身的利益,将更加重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一场关于商标的争夺战即将在华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