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9月17日,自治区召开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新疆自治区正式启动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制度,已使用多年的棉花临时收储制度正式结束,棉花生产销售将迎来全新的市场环境。
新补贴制度规定: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2014年棉花的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
试点阶段,目标价格采取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的方法确定,在每年棉花播种前公布,每年确定一次。
“1980019800”,”,同数不同理
熟悉棉花市场的人对19800这个数字并不陌生,自从我国启动棉花临时收储制度以来,19800元/吨一直是棉花的临时收储价格,直到去年才提高至20400元/吨。
作为临时收储价格,19800元/吨的价格考虑国内种植结构和农作物替代关系,以保护农民种植效益确保棉花产量为最终考量。这个价格以合理的棉粮比价为核心,同时参考棉农植棉成本、市场供求、国际市场价格等因素,最终制定一个农民可以保本且有利润的销售价格,由国家进行收储。
在棉花临时收储制度实行阶段,不论是19800元/吨还是20400元/吨,它既是棉花的临时收储价格,也是棉花的市场销售价格,农民将符合标准的棉花交给棉花收储公司,按临时收储价格得到棉花销售款,棉花销售就算完成,农民并不直接参与市场定价,销售价格也处在国家的保护之中。
而今年实行的棉花目标价格制度则以19800元/吨为目标价格,这个价格为是否执行补贴的分水岭。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试点地区棉花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这意味着,19800元/吨不再是农民交储棉花的实际价格,当棉花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高价收储,而是让棉农先按市价卖出,然后根据目标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政府补贴棉农。
为何国家不再“收棉花收棉花””
今年国家在新疆试点棉花目标价格制度,替换已试行多年的临时收储制度,要究其原因,就要先从临时收储制度的作用说起。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棉花消费量和纺织产品出口量大幅增加,国内对棉花的需求量持续增加。而在当时,国际棉价高于国内价格,如果大量进口棉花会升高纺织行业成本,不利于国内纺织产业的发展。为了提高棉农种植棉花积极性,增加棉花种植效益稳定棉花产量,国家于2011年出台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新棉收购开秤后,如果连续5个工作日价格低于19800元/吨的目标价格就启动临时收储,让农民的棉花有地方卖,保证收益,这个政策无疑是为全国棉花产量“托底”,因此也被称作“托底价”。
棉花作为一种国际商品,其价格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当国内棉花产量逐年稳定,国内棉价与国际棉价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临时收储制度启动之初,国际棉价高于国内棉价,随着制度的试行,国内棉价逐渐赶上并反超了国际棉价,且这种倒挂趋势愈演愈烈。
2012年,中外棉花“价格倒挂”达到每吨5000元—6000元;2013年,中国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吨20400元,而进口棉花完税后成本为每吨15580元,比国内临时收储价格低4820元。
棉花价格倒挂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纺织企业想尽办法获取棉花进口配额,甚至一些企业进口的棉纱都比国内棉价低,市场主体不愿入市收购,农民棉花无处可卖,只能卖给国家收储,国家收储压力急剧增加,2013年国家棉花收储量超过总产量的90%。
仓库爆满还可以接受,棉花价格倒挂对纺织产业的影响却十分巨大,国内高昂的棉价让纺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大减,棉花下游棉纺企业也受到冲击。
让棉价再次与市场接轨
棉花临时收储制度试行之初,是为了提高并稳定国内棉花生产,避免纺织产业快速发展导致国内棉花供应不足,出现过分依赖进口棉花的窘境。作为一项“托底”政策,确实对稳定全国棉花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内外棉价出现倒挂,这项托底政策已明显不适合当前的棉花市场,棉花产量提升的同时却没能惠及下游产业,造成了大量生产却没人买得起的商品。“托底”走进了死胡同。
今年试行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在市场形成农产品(000061,股吧)价格的基础上,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市场预期,并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这样做,第一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通过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的计算方法,确定出的目标价格可以较好地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刚性上升的实际情况。无论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如何变动,都可以保障农民种植不亏本、有收益,防止生产大幅滑坡。第二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作用。目标价格只保证农民获得基本收益而不是全部收益,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农民也要承担部分收益下降风险,从而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第三棉价与市场接轨后可以缓解国内棉价与国际棉价倒挂的现状,有利于棉花下游产业的发展。
“暗补暗补””变为“明补明补””
目标价格制度补贴形成的条件是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才会根据差价进行直补。
19800元/吨的目标价格是在立足当前农业生产实际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保护农民利益和更多发挥市场作用等因素确定的。试点阶段目标价格每年确定一次,根据试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目标价格在作物播种前公布,以向农民和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安排农业生产。
市场价格则为棉花集中上市的9月至11月,区域范围内皮棉的平均市场售价,这个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不受干预。
从中不难发现,目标价格制度将政府对生产者的补贴方式由包含在价格中的“暗补”变为直接支付的“明补”,让生产者明明白白得到政府补贴,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补贴效率。最重要的是,这种按照差价补贴的办法为农民提供了更有弹性的补贴空间。在目标价格补贴启动的情况下,如果棉农销售棉花的价格正好在目标价格和市场均价之间,此时实际销售价格越高,农民获利越多,这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激励农业技术进步,控制生产成本。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今年在新疆试行的目标价格试点在补贴方式上采用种植面积和实际籽棉交售量相结合的补贴方式,中央补贴资金中60%按种植面积补贴,40%按照棉农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价格因素只影响但不决定补贴额度,尽可能多地保障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