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偿还到期银行贷款。为支持公司发展,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宝实业”)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费为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丝宝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并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无息借款,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中,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公司董事唐常军先生、郑明强先生、蔡颖恒先生、杨勇先生、张文成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名称: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汉口黄浦大街260号丝宝国际大厦注册资本: 9,900万元美元法定代表人:梁亮胜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主要经营:销售化妆品;生产、销售服饰、皮革制品(含本集团生产的产品)、美容用具和卫生清洁用品;房地产综合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承接装修工程施工,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2、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丝宝实业的净资产为657,182,633.38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丝宝实业发展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无息借款,资金使用费为零。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续签协议。根据公司与丝宝实业友好协商,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与丝宝实业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丝宝实业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费为零。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丝宝实业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仅可以缓解公司资金的压力,也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丝宝实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在2010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无息借款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仅可以缓解公司资金的压力,也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一致同意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无息借款的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