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淡季时有些纺织服装企业以效益不好为由拖欠工人工资、裁减工人,而在生产旺季则相互挖工,工人也频繁跳槽,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浙江的许多纺织服装企业开始采取工资协商制度。
由工会牵头,企业老板代表——行业工会——企业员工代表,聚在一起,同坐一张桌子前进行三方会谈,共同商量服装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的工资,取得合理的工酬标准。整个行业工价统一了,到任何企业拿的都是相同的工资,职工队伍也更加稳定,以往跳槽、“挖墙脚”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企业之间良性竞争的格局逐步形成了。
劳资矛盾多发催生“先行者”
是什么原因让浙江的纺织服装行业成为“工资协商”的先行者?
浙江总工会提供的资料中表明,浙江纺织服装企业的区域块状经济特色明显,中小企业居多,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出现得比较早、比较集中,这为浙江省的纺织服装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条件。
而浙江纺织服装企业劳资矛盾的“多发”则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了必然。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和农民工主要输入地,一方面促进了浙江纺织服装企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复杂、劳资矛盾突出的客观情况,而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时常会受到侵害,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过去也曾发生过由于工资方面的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民工荒”频现,为了正常开工,纺织服装企业不惜高价从别家企业“挖工人”的现象也愈演愈烈。
法律法规的颁布也为浙江省的纺织服装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年3月《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得到通过,对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平等协商等内容做了规定,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前提条件。
政府推动 工会牵头
浙江总工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前段时间,我们就有去浙江各地方调研,许多地区都在逐步普及‘工资协商’。”
她说:“关于‘工资协商’,浙江省温岭的羊毛衫基地、平湖的童装企业、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重兆丝绸行业等在纺织服装行业内做得比较突出。”许多纺织服装企业的工人敢于理直气壮地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跟企业老板讨价还价,工人有了工资话语权,因为有正在全面推广的工资协商制度为他们壮胆。
她还告诉本报记者,浙江省许多纺织服装企业的每道工序都根据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来划分价格,企业管理层代表、企业工人代表与行业协会成立的工会、劳动部门一块商量工资标准,每道工序得经过三方同意才确定,全行业采取统一的工资标准。
由于2003年温岭市羊毛衫行业的“工资协商”取得较好的成效;2004年,省总工会在绍兴召开全省工会维权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温岭市开展羊毛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2008年3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在温岭召开经验现场会,总结推广温岭经验,为各市开展这一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浙江省从2004年开始全面推广工资协商制度,各级地方工会把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协商覆盖面的工作重点。据浙江总工会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到2009年10月底,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0936份,覆盖企业达132165家,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8.4%和9.8%。
省总工会已经争取到从2010年开始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省委对各市的“平安浙江”年度考核。
完善机制是破题关键
“但是劳资力量的强弱悬殊、共决机制不完善及配套措施的缺失会导致‘工资协商’较难执行。” 浙江总工会的相关负责人这样分析。那么浙江省是如何做的呢?
相当一部分浙江省的纺织服装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力量薄弱。如不少纺织服装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被固化在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上,很不合理,可该由谁和老板谈工资,又该如何谈,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阻碍着“工资协商”的有效推广。
浙江总工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一说要和老板谈工资,职工代表不敢谈、不会谈。由企业工会出面谈吧,工会自身的难处也不少:在经济上不独立于雇主,在劳动关系中不独立于资方,作为群团组织又没有执法权,腰杆也硬不起来。因此,要想让‘工资协商’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
据浙江省总工会的关于浙江省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报告中显示,近年来,浙江从完善共决机制、完善配套措施上狠下功夫,先后出台了《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以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合同,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支撑。
然而,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要使“工资协商”真正收到实效还得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注重不同侧重点并采取不同的谈判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