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消费者注意力稀缺,显然,“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的营销已经很难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了。
但是,消费者对信息的渴求是无限的,即使是在信息大爆炸的现在,消费者也无时无刻不在积极搜寻着有用的信息。只有密切掌握周围环境的变化,才能做出更有利的选择,这是人天生的本能。所以,消费者可能会对广告免疫,对新闻却会主动关注。
而事件营销,由于既能满足消费者对新闻的需求,又能恰当地传播广告信息,因此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威力。
事件营销,虽然大量使用只是近些年的事,但其实中国古代就有许多巧妙地利用事件营销的案例,从中可以看到事件营销的威力非同寻常。
徙木有赏 商鞅立信
据《史记》记载:“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大意是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变法,又担心百姓不信任。于是命令手下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发布布告说,谁能把这根木杆搬到北门,将得到十镒黄金做奖赏。
围观的百姓很多,却没人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当时秦朝积弊已深,政府官员在百姓心中的威信极低。商鞅见没人应承,就把奖金提高到了五十镒黄金。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个人站出来把木杆搬到了北门。围观的群众也一并跟到了北门。商鞅马上命人赏给这个人五十镒黄金,以表明说到做到、诚信立国。
这件事很快传了开去,全秦国的人都知道了“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商鞅颁布的法令也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由于当时没有大众媒体,信息的传播除了官方公文,就是口口相传了。商鞅要在政府威信几乎扫地的情况下,在百姓心中竖立自己和政府“可信”的形象,官方公文这个渠道直接被否定。商鞅于是制造了这么一件在当时可以说得上是轰动的事,来推广自己想要传播的信息:此次变法是当真的,说一不二的,绝对可信的。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正是这么一件小事,奠定了商鞅成功振兴秦国的基础。
事件营销 法力无边
“新闻没有脚,但会自己跑”,有新闻价值的信息,能使人们自动传播。因而成功的事件营销,能使每一个接触到信息的人都自动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实现信息的大范围传播。
大禹称王,商鞅立信,或许是历史的无心之作,却又是符合传播规律的必然结果。
在如今,事件营销也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章鱼保罗”、“农夫山泉与娃哈哈的纯水之战”、“奥克斯空调价格白皮书”……成功案例不胜枚举。
是时候告别“王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