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希努尔男装在A股市场成功上市,却不像美邦股份、七匹狼等制衣类公司上市时那么平静,因为其独立董事中,出现了著名演员张国立的名字,而由演员作为独董,在A股还是件稀罕事。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多来自管理、金融、法律等领域,或是公司主营领域的专家,作为一名演员,张国立拥有独立董事的资格吗?独立董事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张国立当独董并不违法。上市公司设置独立董事这一个职位,其根本目的就在于这个人能够发现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问题,勇于发出不同的意见,并勇于行使否决权。独立董事虽然没有公司股权,但其手中握有的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实,在招股说明书显示,张国立在1999年-2008年8月曾担任该品牌形象代言人,2008年9月“变身”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今。也就是说,张国立已经担任希努尔的独董近两年时间。
既然明星有资格担任独董,那么明星担任独董是最佳选择吗?
从独立董事应当发挥的功效来看,张国立这位“大忙人”当独董,未必是“最佳选择”。因为独董制度的设计目的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独董的定位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但近年来,上市公司在聘请独董时更多考虑是独董的名望,因此独董中出现大量经济学家、政府背景人士。这些名人本身就很忙碌,且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多深了解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因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决策的签字同意是和一般董事一样,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并不是挂个名号随便做做就可以的。
在独董群体中有较为尽职尽责的独董,但也有一些有摆设之嫌。部分独董对公司的事务并不十分了解,他们花在公司的时间和精力都很少,工作时也更多地做公关而非监督。有的公司故意请不懂经济和经营的技术专家来做独立董事,其目的是规避监管,损害的是股民利益。而且,独董是由公司聘请,一些独董和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有或多或少的关系,这样的独董自然难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样的独立董事尽职尽责?
目前我国要求独董在上市公司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再加上股东大会,称职的独董每年至少要花25个工作日为上市公司工作。假如一位独董在5家上市公司同时任职,那他一年至少要有125个工作日在各家上市公司工作,差不多有4个多月。而独董都有本职工作,可能还外带其他社会兼职,如此忙碌,自然难以分身。
张国立在演艺圈是有名的“大忙人”,身肩明星、导演等多重身份,希努尔聘请张国立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显然只是看中了他的知名度。而这正好反映出我国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已经走入偏门。我国法律虽然设置了独立董事制度,却又把独立董事的聘请权交给了上市公司,甚至独立董事可以从上市公司中领取薪水,这就等于在上市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架设起了利益输送的桥梁。据悉,张国立并未拥有该公司的股权,且其作为独立董事的年薪只有5万元。
由此推论,明星代言了某企业的产品,直到公司确立了上市目标并有意将其聘为独立董事,明星才在此之前卸下了代言人的身份。大家会普遍认为,即使明星不拥有某企业的股权,但在企业上市以后,如果企业董事会要形成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冲突的决议的时候,明星是否能够成为中小股东的代言人,显然是不能让人放心的。从这一点来说,企业聘请明星担任其独立董事,显然又是不合适的。因此,在这一双向选择的过程中,企业和独立董事们都要慎重考虑,这绝非儿戏。